中國礦業大學校友吳幽此前在礦大110周年校慶的時候承諾向學校捐款1100萬,至今過去了3年多,依然分文未捐。吳某因此被母校中國礦業大學告上法院,成為失信被執行人。
吳某此前承諾向母校捐款,收獲了很好的美譽度,各路媒體對吳某一頓猛夸。仿佛吳某就是九零后群體中,最亮的一顆星星。各種標簽和烙印打在吳某身上,什麼輟學創業,三年營業額2.8億,管理46億的私募基金。怎麼美好怎麼吹,怎麼邪乎怎麼來,根本就沒有人去實地調查過,吳某到底有沒有這個實力。
當然,畢業生向母校捐款高達1100萬,這本就是一件喜大普奔的事情,各方臉上都有光彩。據知情人士透露,在吳某當年承諾捐款以后,中國礦業大學就給他開具了發票,吳某拿去充抵了其名下企業的稅費。
這要是母校不起訴他,母校財務上就要背上這口1100萬的鍋,礦大起訴他,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
其實,吳某一直對外宣稱自己是鏡湖資本聯合創始人。深圳市鏡湖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的經營業務倒是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可是深圳鏡湖發聲明否認吳某是他們的聯合創始人,吳某也不是他們的任何高管。
吳某名下倒是有兩家公司,江西新余鏡湖和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趙彬,注冊資金1000萬,實繳資金150萬,實際控制人是吳幽。還有另一家公司,北京鏡湖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吳幽,注冊資金500萬,實繳資金500萬。
這兩家公司都是小微企業,新余鏡湖的注冊資金都沒有繳齊,才繳了150萬。吳幽哪有錢?有錢不把注冊資金補齊?而且注冊資金是可以找他人操作的,出點手續費就可以。吳某連這點手續費都不愿意花,根本就沒錢。
不管是新余鏡湖也好,北京鏡湖也罷。兩家公司的業務范圍都沒有私募投資基金,甚至與私募相隔萬里,連邊都沾不上。很明顯,吳某之前是虛榮心作祟,才吹噓自己在做私募基金。
在國內,做私募,做的就是人脈。你有做私募的人脈,那必須得有高端的圈子,不然,別人憑什麼相信你這個一文不名的窮小子?而且做私募,容易過界,沒那金剛鉆,攬這瓷器活,死都不知道自己怎麼死的。
而且新余鏡湖的社保參保人數為1人,北京鏡湖的社保參保人數為0。國家的相應法律法規對公司員工參加社保,是有明確規定的。吳某肯定沒有到財富自由不需要參加社保的地步,連實控人和股東都不買社保,很明顯,公司不正規。說白了,這就是兩家皮包公司。
現在的社會,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可能是吳某也想成名,在他承諾向母校捐款的那一陣子,確實有了那麼一點名氣。原本他可能打算利用獲得的名氣來賺取利益,說不定可以把承諾的捐款給補上,可惜,天不遂人愿,吳某的如意算盤落空了。
吳某當初被人吹捧得有多高,如今,就要被人踩得有多麼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