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男網友在臉書爆料,前幾天他在洗澡的時候,突然發現瓦斯沒了,當下真的是無計可施了。原PO只好硬著頭皮繼續洗掉身上的泡沫,「我洗了一個暴風雨冰浴!」
第二天,原PO給瓦斯行打電話訂貨,大桶價格750元。結果上門安裝過程中,師傅看了看四周,然后說:「這個瓦斯桶檢驗過期了,要多收400塊錢。一般在客戶這邊逾期,檢測費由客戶支付!」
原PO愣住了,問:「瓦斯爐那桶也過期了嗎?」師傅搖搖頭,說還沒有。有些話讓原PO更加疑惑,平時他一個人住,很少做飯。很明顯,廚房瓦斯桶的訂單更早一些,而熱水器瓦斯桶是5-6月期間送來的,「怎麼這麼快就過期了?」
當時那個師傅一臉鎮靜「這是不可能的。我們不能把過期的給你。你自己看這個桶的日期只有到今年7月,一定是你自己記錯了。」雙方的爭論無解,後來PO主拿出1150元,沒想到師傅還熱情地提到,「你看,你家瓦斯爐的桶明年4月就要到期了,你用熱水器比較多,不如我直接給你調換一下怎麼樣?」
就怕又產生額外的費用,原PO趕緊回絕後,師傅才收工離去。對此,原PO也無奈討拍,「還不知道瓦斯桶有檢驗期限...下次叫瓦斯桶,有效期間只剩1、2個月,是否可以換一桶?還是以後打去時,都先叫他幫我挑過檢驗日期再送來?」
文章曝光後,網友紛紛驚訝回應,「以後搬家,要選有天然瓦斯管線的房子,不要用叫瓦斯桶的」「應該是要把他列入黑店名單才是」留言串更釣出一票苦主抱怨,「被收過2次,還真不是普通貴」、「我們這瓦斯行,都給人家快過期的桶子,然後用完下次要叫才發現被坑了」
事實上,以前也發生過店家把過期8年未檢驗的鋼瓶送給別人家,而且鋼瓶的使用壽命已經超過30年。市議員黃杰接到報告后說,根據規定,出廠10年以內的氣瓶必須每5年檢驗一次。超過10年的,應每3年檢驗一次。如果制造超過30年,就不能用了,要碾碎。此外,消費者保護處在2018年宣布,經營者不得向消費者收取檢測費。除非消費者使用瓶裝燃氣超過一年,否則只能收取400元以下的使用費。
值得注意的是,若發現販售未檢驗逾期鋼瓶,應依照消防法第42條,處業者2萬到10萬罰鍰,若情節嚴重且不改善者,予以30日以下停業的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