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話說「不孝有三,無后為大」,可見在古人的觀念里,傳宗接代就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但是古代娶妻講究三書六禮,門當戶對,這就讓很多窮人,根本娶不上老婆。
為了能延續自家的香火,這些窮人想出了一個十分畸形的辦法,那就是通過 「典妻婚」的方式,來解決傳宗接代的問題。
所謂的 「典妻婚」,就是一種以經濟利益為主導的婚姻,將女性典當給他人,作為繁育后代的工具,這樣的制度與娼妓制度,其實并沒有什麼兩樣。
典妻婚,在全國各地流行,以南方地區最為盛行。據記載,典妻婚最早出現在漢代,那時候的國家戰火連連,別說娶妻生子了,就連活下去都是件難事,于是人們為了解決延續后代的問題,便想出了買賣妻子的辦法。
雖然這是窮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但也有等級和價格的區別。長相好看的女性,等級自然比長相普通的女性高,而之前生過男孩的女性,價格也會更高一些。
妻子被租借的時間長,價格就高,租借的時間短,費用相對也更少,這些都是視具體情況而言的。
典妻婚的出現,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窮人想要生兒育女的心愿,緩解了社會壓力,但總歸是一件有違倫理的事情。
官府也曾下令制止過典妻婚這種風俗,不過效果甚微,所以這個風俗一直被延續下來,在元明清三代最為盛行。
甚至于「典妻」在當時已經不再是窮人之間獨有的交易了,一些達官顯貴為了追求刺激,也會買賣他人的妻子。
雖然典妻婚是臨時的婚姻制度,但是在嫁娶上面,一樣會有一些講究。
一般來說,典妻婚是由丈夫或媒人決定的,而被租借的婦女,大多都是因為丈夫的家境太差,最終才走上典妻這條路。
通常,買賣雙方都會簽訂一份典婚書,上面會寫上買家的一些要求。
比如在出嫁期間,被典當的女性不能和原來的丈夫生活在一起,也不能回家探望自己的孩子,只有在買家這里生下了兒子,她的任務才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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