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般犯罪的都是男性,女性犯罪十分少見。大部分女性犯罪是因為家族連坐和族誅等情況,這與女性長期依附男[性☆生☆活]有關。除此之外,有一小部分婦女會因為爭風吃醋走上犯罪之路。
按照封建法制規定,女性只有犯罪極為嚴重的情況,才會送官懲戒。一般來說,女性反奸罪和死罪需要收押以外,其他罪名都由丈夫接管。如果女性被判斬首,行刑之前都會脫去上衣,這是為什麼呢?
古代女性犯罪,自然要進監獄。不過,古代有關女性在監獄中的生活,描寫得很少。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從前沒有單獨的女監。所以,女性犯罪之后,會和男性罪犯一同關押。
女性一旦成為囚犯,一定少不了被折磨,這一點和男性罪犯相同。
戰國時期,男性被罰作勞動強度大的工作,比如城旦和鬼薪。女性一般作勞動強度低的工作,比如舂和白粲等。到了秦代,女性罪犯承擔的勞動強度和男性相同。
到了漢代,漢景帝曾經下令對懷孕和哺乳期婦女額外優待。比如,處于這兩個時期的女犯人可以不用佩戴刑具。到了明代,如果女性犯了重罪,尤其是死罪,犯人會在百日內完成審判到行刑全過程。
一般來說,各個朝代并沒有專門設置女性監獄。這有兩方面考慮,其一,女性犯罪較為少見,出于財政考慮,并不會設置專門的女性監獄。不過,京城有專門囚禁女犯人的掖廷獄。
很多史料中也有對掖廷獄中女犯情況的描寫,比如唐朝女官上官婉兒,幼時曾和母親一同關于掖廷。到了宋朝,女犯一般女獄卒看管。這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慮,很多人就因為在監獄中遭遇酷刑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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