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孫若如我,留錢做什麼?子孫不如我,留錢做什麼?」
說這話的是民族英雄林則徐,他這話的意思再明白不過,就是說:「如果子孫跟我一樣有能力,我留錢給他們也起不了多大作用。如果子孫不如我,我留錢給他們也無濟于事。」
林則徐的言外之意是:不要給子孫后代留財產。
晚清重臣李鴻章對此似乎不以為意,他死后留給兒子、女兒的財產頗豐。
李鴻章一生共有四個兒子(一子早夭)、兩個女兒,分別是過繼的長子李經方、次子李經述、幼子李經邁、長女李經溥和次女李菊耦。
如今,即便是相關研究者也已無法查證李鴻章死時究竟留了多少財產給子女們。但從當時李鴻章遍及合肥、蕪湖、上海、南京、揚州等地的田產、房產和當鋪來看,李鴻章留給子孫的財產數量定是相當驚人。
李鴻章留給后人財產,也可通過其子孫后代的境況大致推算。從長子李經方死后兩個兒子即李厚甫、李國烋(又名李子嘉)所分得的財產來看,此時,李鴻章雖已辭世33年,其第四代子孫已出生,但其家底依舊雄厚。
李子嘉是李鴻章的孫子,生于1910年,為父親李經方與外籍女子所生。因為是混血,他生得自與普通中國人有異,根據史料記載:他白膚,高鼻且身材細長,有點像英國人。長得像英國人的李子嘉還有一個英文名字,翻譯成中文便是「喬治」。
含著金鑰匙出身的李子嘉自幼深得父母喜愛,父親死后,他與哥哥李厚甫平分了父親的家產。但因為父死時,母親尚在世,他又喜歡揮霍,他的一部分家產便被抓在了母親手里。
但即便少了母親手里抓著的那部分,李子嘉依舊可以富甲一方。
「1.3萬畝租田、一片山場、蕪湖河南岸一座恒豐倉樓房、上海一座定盤路定儀村42號三層樓房……」這些,是李子嘉手上的不動產。而他所分得的動產則正是抓在其母手中的一部分,除開這些之外,李子嘉每月一號可固定從銀行取現500元作為零花,方法是簽個名。
李經方與李鴻章
《增廣賢文》有云:「求財恨不多,財多傷人子」。果然,這大筆的錢財最后果然坑害了李子嘉。
李子嘉自幼接受了良好的教育,跟同齡孩子不同的是,他剛剛學會說話后不久,父母就為他聘請了中、英文教師給他啟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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