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刑現場】
杖刑,即用荊條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種刑罰,最早產生于東漢時期,當年南朝梁武帝更是親自細化其中規定:
杖以荊條製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等到宋明清三代,更是追加必須「去衣受杖」,使犯人受辱,以達到身體和精神上的雙重折磨,至于打多打少、打輕打重,就看被打者送了執行者多少銀子。
【身著官服的大臣們】
1909年,一位名叫阿爾貝·卡恩的法國慈善家來到了中國,進行為期23天的旅程,他帶著10多位攝影師,拍下了無數珍貴的老照片,他也是最早用彩色記錄世界的人。
【犯人像狗一樣被牽著】
這張照片拍攝于1895年,當年來自江西的劉祥興等人因常年被外國列強欺淩,生活艱難,便發起了暴亂,殺害了來自英國的傳教士及其家人,此事自然引起軒然大波,清政府不敢得罪英國人,便下令嚴查此案,很快,劉祥興等人被捕,並被斬首示眾。照片中的人,
像狗一樣被劊子手牽著,面對鏡頭,他目露兇光,令觀者脊背發涼。
【行刑現場麻木的百姓】
照片裡,犯人被2名男子按在地上,他身體的正上方,是明晃晃的大刀,即使圖片有些模糊,卻仍然可以看出刀刃之鋒利,他們的旁邊,則是無數圍觀百姓,晚清時期,全國各地都有公開行刑的地方,起初,百姓們會害怕,不敢看,但隨著被斬之人越來越多,百姓們也逐漸麻木。
【被印度巡捕押著的中國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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